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得税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得税2017年9月6日
得税现就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完善事项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目录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年版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节能节水境保通知
财税〔2017〕71号
各省、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是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所规定的设备类别、《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实行企业自行申报并直接享受优惠、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其中涉及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SCR脱硝设备、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发展改革委、切实落实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统一按《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1)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本通知所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
二、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国家税务局、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发展改革、直辖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部门采取税收风险管理、
四、环境保护等部门,
三、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环境保护设备包括水污染防治、税务部门强化后续管理的机制。进一步优化优惠管理机制,企业购置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日前,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工业和信息化、
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局:
经国务院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纳税评估等方式强化后续管理。稽查、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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